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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临沧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设立手续-西安在职离职封存公积金代办代提代取服务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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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条件:
单位设立或新录(聘)用职工,住房应自办理缴存登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职工个人账户设立手续。公积
办理地点:市中心营业厅(临翔区)、人账驻各县管理部。户设公积金代办
办理材料:
1、临沧立手录(聘)用文件(合同)原件及复印件1份;
2、住房设立账户的公积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;
3、临沧市住房公积金汇缴人员变动情况申报表(填写并加盖公章)2份;
4、人账当月工资表或工资证明1份。户设
办理流程:
单位提供所需材料—市中心营业厅(含临翔区)或驻各县管理部审核—设立职工个人账户。
办理时限:手续齐全情况下,不超过3个工作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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