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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安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-西安公积金代办公司
如果员工对自己的湘潭工作不满意,是公积可以向单位提出申请离职的,员工在离职的金离公积金代办时候,有许多的职提事情要办理,包括养老保险、取办失业保险、理需住房公积金等等。材料那么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需要带什么材料,湘潭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,公积供大家学习参考。金离
一、职提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需要带的取办材料
1、身份证明
2、理需公积金代办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
3、材料住房公积金联名卡
二、湘潭湘潭公积金离职提取办理的法律依据
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
第二十四条: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: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(二)离休、退休的;(三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(四)出境定居的;(五)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;(六)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。依照前款第(二)、(三)、(四)项规定,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,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。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,职工的继承人、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;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,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。
第二十五条: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第二十六条: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,在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时,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。
综合以上介绍,员工从单位离职后,符合条件的,可以申请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,在湘潭市职工离职时提取住房公积金,需要准备上面介绍的三样材料。如果还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问题,请咨询华律网律师,他们会为你进行专业的解答。